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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隆回司门前街上一摩托撞伤87岁老人逃逸,结果……

    信息发布者:hnsylhsmq_uuaskfe4v2j
    2022-06-28 12:54:35   转载

    法网恢恢,疏而不漏

    交通肇事逃逸,不管逃到天涯海角

    警察蜀黍都会将其捕回

    1月24日,隆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司门前交警中队充分发挥“巧干+科技”力量,在雨中现场,事故痕迹难以取证的不利条件下,仅3小时快速侦破一起伤人交通肇事逃逸案,充分彰显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责任担当。

    细雨如织,寒气逼人。当日11时许,司门前交警中队接110指令:在司门前镇街上以纯专卖店门口,一辆摩托车撞伤一个老人(87岁)后驾车逃离现场。

    接到群众报警后,司门前交警中队民辅警迅速赶赴现场,立即开展现场勘察取证,走访周边群众,收集事故线索。据现场目击证人反映,肇事摩托车是一辆女式无牌的摩托车,摩托车打伞,肇事司机戴了头盔,面貌特征看不清楚,另无法提供其它有价值的线索,这些因素无疑给案件侦破增加了难度。

    破案就是与时间赛跑,随着时间的不断推移,案件侦破的难度会不断增加。为了以最快速度破案,司门前交警中队全体人员不顾中午休息,全力以赴,沿路寻找线索,一路调取周边监控视频,排查事故时段经过车辆。通过分析研判,反复推敲,缜密排查,逐渐缩小范围。功夫不负有心人,当日15时许,通过大家的不懈努力,最终确定肇事摩托车,很快锁定了逃逸嫌疑人魏某丛。

    随后,民警在在合理村魏某丛家中找到嫌疑车辆和嫌疑人魏某丛。通过审讯,魏某丛在司门前镇街上对撞伤老人(87岁)后驾车逃离现场的事实供认不讳,并悔恨不已。目前,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。

    交通肇事逃逸有多恶劣?

    或许,撞上的那一刻是失误

    而逃跑的那一刻就变成故意!

    交通肇事后逃逸,尚不构成犯罪的:

  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九十九条第三项规定: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,尚不构成犯罪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,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。

    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》,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,尚不构成犯罪的驾驶证记12分

    交通肇事后逃逸,并已构成犯罪的:

  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一百零一条规定: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发生重大交通事故,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,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,并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。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,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。

  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: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,因而发生重大事故,致人重伤、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;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

    隆回交警提醒广大市民

    车辆肇事千万不能逃逸

    应尽快救助事故伤者

    主动接受调查,并依法承担自己的责任

    END

    来源:隆回交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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